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关于丹东市振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草案)公示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6〕240号)的要求,振安区组织编制了《丹东市振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草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要写明主要内容及依据,同时注明单位或个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21061062@qq.com,书面意见和建议请邮寄至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水源路10号丹东市国土资源局振安分局规划耕保科收(邮政编码:118000)。
特此公告。
丹东市国土资源局振安分局
2017年7月17日
附:丹东市振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草案)(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