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召开会议推进委属国有企业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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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3日发表
8月13日,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委属国有企业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会议,围绕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统一待遇、医疗服务、经办信息服务五个方面进行讲解。
国资委要求企业落实《丹东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中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由7%调整为7.5%、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单建统筹)的缴费费率由5.5%调整为6%的费率要求。同时,要求相关国有企业确保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相关待遇,确保制度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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