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通告
民政部、公安部决定,今年4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非法社会组织必须立即停止活动、自行解散并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对非法社会组织给予支持或提供方便的社会组织,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罚款、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政部特别提醒,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与其合作或参加其活动,可事先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合法登记注册,以避免上当受骗,查询方式为:
1.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查询;
2.通过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辽宁省社会组织信息网”(网址:http://lnnpo.lndca.gov.cn/)点击“社会组织查询”查询。
多种渠道 举报非法社会组织
广大社会公众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可向民政和公安部门举报,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主要负责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及其他有价值线索等。民政和公安部门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具体举报渠道和方式为:
一、民政局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416-8109183
2、来信举报:凌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凌海市青年大街96-C)
二、公安局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416-8191054
2、来信举报:凌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凌海市国庆路8号)
凌海市民政局 凌海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