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水利局开展集中整治私采盗采地下水资源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有效保护城市地下水资源,进一步规范城市地下水使用秩序,严厉打击私采、盗采地下水资源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60号)、《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锦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展集中整治私采、盗采地下水资源专项行动。
行动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成立以水政监察大队与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联合的检查组,对全区大中型企业、洗浴中心等用水户进行逐一排查,严厉查处私采、盗采、违规取用地下水资源的单位及个人,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形成水资源严管良好社会氛围。非法私采、盗采地下水资源行为一经核实,对地下井一律予以关闭、填埋,决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现象发生。保障水利事业向依法、科学、高效管理方向发展,努力搞好这次专项行动,绝不允许出现私采、盗采地下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