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发局开展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宣传周活动
按照《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辽农办质发[2017]20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区农发局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宣传活动计划, 7月10日至7月14日,开展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宣传周活动。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接到市农委相关通知后,农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工作部署会,区农业中心、区种子管理站、区农监站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省农委下发的《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辽农办质发[2017]203号)文件精神,要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宣传周活动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参与宣传活动,确保了宣传周活动取得成效,为整个宣传周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方案具体,目标明确
区农发局就太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文件要求,以“知法守法”为目标,以《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消费常识、种子管理法、《农药管理条例》等作为宣传重点,于7月10日至7月14日分别在太和区政府门口、汤河子大集、温屯大集、郭家大集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展示板、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充分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视和积极参与,大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重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内容丰富,效果显著
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农发局共出动宣传车12车次,宣传人员40人次,制作条幅4条、展示板4块,发放宣传册2000余册,现场解答咨询50余人次,得到了现场群众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