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局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农村群体性聚餐管控取得成效
为了进一步防控农村地区春节期间因人员集聚而带来的疫情传播和食品安全风险,阜新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农村群体性聚餐管控工作的通知》,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严管严控“杀猪饭”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的要求,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风险。
(一)明确责任,任务到人。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抓责任落实,建立了县区、乡镇、村、协管员四级包保责任制,分区划片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全市共有食品安全协管员950人,担任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和信息报送任务。
(二)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在属地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下,各县区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聚餐和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排查活动,共排查出农村餐饮服务一条龙承办者75家,农村规模餐饮服务单位189家,全部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监管档案。对企业负责人宣传了农村集体聚餐管控要求,实行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现场指导”管理制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坚持“政府统筹管理、谁举办谁负责、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的原则,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必须在举办前24小时,要如实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检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尤其是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索取“三证一码”,采购猪肉“两证一报告”齐全。并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聚餐留样,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疫情防控和饮食安全。
(四)监管部门严格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集中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排查和整治,由于前期各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求暂不办或缓办的广泛宣传,因此在排查中未发现农村餐饮服务一条龙服务队举办活动。全市排查规模以上农村餐饮服务单位189家,发现有的农村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加工过程中未全程佩戴口罩;有的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不全,尤其是冷链食品台账记录不详细;有的农村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贮存生熟混放;有的农村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区卫生清理不及时。执法人员给予了现场指导和纠正,要求企业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
(五)开展了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村通过移动宣传车广播“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八到位措施”,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的作用,积极向本村集体聚餐的举行者和承办厨师宣传农村自办宴席的风险性,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农民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努力保障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