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 服务农村消费者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与省工商局开展的“三深入两服务”促振兴活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工商干部主动离开办公室,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了解掌握2010年农资需求情况,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坑农害农事件,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农民朋友的好评。截止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车辆1200多台,执法人员350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2万多张、进销货台帐1850本、信誉卡1340本,签订质量保证书1670份,抽检化肥182批次,召回不合格化肥38吨,涉嫌假玉米种子200公斤,取缔无照经营35户,立案查处农资案件45件,涉案金额83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48万元。
一是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从1月中旬开始,各县区局对农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在办(验)照时重点审查其前置审批条件的有效性和经营资格的合法性,坚决取缔非法经营。为从源头上抓好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批发主渠道,对全市32家农资批发企业建立了批发经营档案,要求所有批发企业对其经销的所有农资商品进行了质量承诺和质量保证。彰武县工商局积极与彰武火车站沟通协调,加大对铁路运输农资的监督管理力度,仔细查验进货渠道、外包装、合格证、质量标签及农资产品的实物是否与标注的内容相符等,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为日后可追溯性监管奠定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农资经营经济户口。将全市1256户农资经营户划分为A.B.C等级,实施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各县区局,基层工商所对失信、严重失信、有消费者投诉记录及抽检不合格的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重点巡查。
三是规范农资质量监测。根据流通领域农资质量状况,把上级通报、媒体披露、群众投诉、进货渠道不明及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作为质量监测重点,及时监测、及时查处,及时发布警示,提醒广大农民到手续齐全,有信誉度的农资经营点购买农资产品。
四是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年初,市局与县区局,县区局与基层工商所,工商所与农资经营户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全市农资市场普遍落实了“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同时,还以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为重点,全面推行了农资商品诚信经营明示制度。阜蒙县、彰武县工商局干部深入农资市场帮助、指导农资经营户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
五是加大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4月19日—23日市局组织县区局工商执法人员,分成三组,市局副局长郭洪林亲自带队,对全市农资市场进行交叉执法检查,共检查农资经营户882户,现场立案3户,责令改正58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77份。阜蒙县于寺工商所将农机配件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列为“护农”重点,对所辖四个乡镇67户农机配件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共立案查处6户经销不合格农用车刹车片、刹车油、轮胎、蓄电池的违法业户。
六是依托12315投诉举报网络保护农民利益。以县区局、工商所为载体,在县区、乡镇、村构建起了“三级农资投诉维权网络”,全市66个乡镇都设立了投诉站、投诉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解决因农资消费而引发的群体性投诉。海州分局韩家店工商所还设立了“流动工商所”,利用工商执法车,配备了车载扩音器,录制国家有关农资经营法律法规和选购农资产品方面的知识,深入集市、村屯进行宣传,监督管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随时随地接待农民投诉,真正方便了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