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我市环保工作又创新成效
我市把环境保护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强化环保工作,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城考”(城市综合考察)继续保持全省第三名,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07年城市空气优良天数(国家二级标准)达338天(比上年增加4天),其中达到一级天数19天,达标率占全年的92.6%(要求沿海城市85%),辽河盘锦段全河段出境水质优于入境水质,功能区噪声全部符合标准。
我市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在日常监管的同时,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共检查企业230余家,挂牌督办企业8家,处罚违法企业19家,罚款84.5万元,下发整改通知单47项。对全市100余家涉源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档案。消除辐射事故隐患71项,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市县区审批权限,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对基建项目、工业新改扩项目以及餐饮项目的环评进行了规范,纳入了核准和备案的前置条件;对全市执行《环评法》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补办环评手续61家,及时纠正了未评先建、越权审批现象。全年审查、审批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77项,验收21项,全部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执行率100%。各级政府把污染减排工作纳入了目标责任的考核之中,主要领导负总责,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在项目审批中,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总量指标之内,无总量指标或总量指标地区内不能平衡的项目不予审批。以工程减排为重点,新上项目全部实现了“三同时”,对不能达标的环保设施进行了改造和重建,多数企业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以结构减排为突破口,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关闭或停产治理污染严重的企业。全市先后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94家。去年我市COD和SO2,总量减排实现了双下降。我市强化污染防治,推进生态建设。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今年审核企业7家,实施清洁生产方案46项。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投资160万元建成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线,全年受理检测车辆4.5万台,检测合格率86%,检测数量比去年同期提高14%。以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认真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截止到目前,向国家局、省局推荐有机食品项目7个、畜禽养殖项目6个。全市建成有机肥厂11个,有机种植面积达到22万亩,我市已经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5个,省级环境优美村4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