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1058万元国债资金提高公检法司办案条件
21日记者获悉,年初以来,市发改委按照国债资金投向,与各级发改系统及公检法司各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到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法庭、基层司法所、乡镇派出所四个方面、29个项目共计1058.6万元国债资金。
市发改委共争取到4个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国债资金550万元,包括岫岩公安看守所、千山区检察院办案及技术用房扩建、海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岫岩人民法院审判庭。3个基层人民法庭项目共争取国债资金126.8万元,包括海城市牛庄人民法庭、海城市析木人民法庭、海城市耿庄人民法庭。14个基层司法所项目争取国债资金93.8万元,包括海城市西四镇等8个基层司法所、台安县达牛镇等2个基层司法所、岫岩兴隆镇等4个基层司法所。8个乡镇公安派出所项目争取国债资金288万元,包括千山区达道湾镇派出所等6个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