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12月29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强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辽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程》(草案)、《日程》(草案)、《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辽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和《辽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通过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办法(草案)》,辽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草案),《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通过了上述报告,同意将上述报告按法律程序提交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辽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辽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列席人员名单》《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辽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8-2021年度辽阳市“人民好代表”优秀议案建议暨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补选了省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忠学,副主任蒋振涛、孙仲实、张冰冰、王秉宏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异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邢洪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晶岩及市监察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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