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交办23批共165件信访案件
截至5月21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共向我市交办23批165件环境信访举报投诉问题,其中重点案件37件。 交办信访投诉问题中,阜蒙县51件,占30.9%;彰武县23件,占总数13.9%;海州区37件,占22.5%;细河区19件,占11.5%;太平区16件,占9.7%;新邱区9件,占5.5%;清河门区4件,占2.4%;开发区3件,占1.8%;高新区3件,占1.8%。165件信访投诉问题按照不同污染类型分解为217个具体问题,其中涉水污染46个、大气污染53个、生态破坏42个、垃圾10个、噪声污染24个、扬尘24个、油烟5个、其他13个。 经统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转交我市23批165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中,已办结102 件,含重点案件23件。其中,责令整改81家;行政处罚32家,处罚150.4561万元;立案侦查3件;问责99人,其中约谈31人,批评教育、通报、书面检查27人,诫勉、组织处理10人,党纪处分10人,政纪处分18人,刑事拘留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