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越秀区来穗人员融合服务及关爱留守儿童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来穗人员社会融合,中共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遴选越秀区来穗人员融合服务及关爱留守儿童项目承接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越秀区来穗人员融合服务及关爱留守儿童项目
(二) 项目服务对象:在越秀区工作或居住的来穗人员及其家庭、寒暑假期间流动到越秀区的留守儿童(下文简称“小候鸟”)
(三)项目承接内容:开展融合课堂、“小候鸟”关爱、社区宣传、特色群体服务等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说明书)。
(四)项目承接经费:定额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
(五)项目承接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起)。
二、遴选内容和方式
主要包括参与比选机构的整体资质、执行项目业绩、服务规划、配备专业人员支持等方面。区委政法委将成立遴选评审小组,综合评审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
三、报名条件
(一)必须是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四)机构前两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五)机构应正式登记注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单位异常名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二份,制订成册(封存提交),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2018年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或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
(三)曾获得相关认证、荣誉称号等资料复印件;
(四)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拟配备人员资质证书和所参与的项目经验证明);
(五)机构财务状况(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六)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七)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项目服务方案。
※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为有效报名。
五、报名方式
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或物流信息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6月28日,工作日时间每天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中共越秀区委政法委(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科(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
联系人:曹***、杨***;联系电话:83268381
七、其他说明
评审后确定的承接机构应在规定时间与我委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中共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