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回填工程渣土罚
随意处置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不仅影响空气质量,也会对周边水域造成污染。在“百日攻坚行动”中,南翔镇城管部门发现一处建筑工地擅自回填工程渣土,执法人员对其开出了5万元行政处罚单。
近日,南翔城管中队接到线索,位于众乐路上的某工地在未申办相应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回填工程渣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工地上确实存在回填工程渣土的情况。
回填现场
面对执法人员询问,工地现场负责人承认未经过相关渣土回填的审批,从1月上旬开始擅自回填了十余车的工程渣土。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产生量和处置方案,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委托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运输,不得擅自回填。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涉事企业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回填现场
据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南翔镇相关部门已累计排查194个点位,通过对问题点位的严管重罚,达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下阶段,南翔镇将继续强化渣土消纳“两点一线”动态监控,严查各类违规运输处置行为,切实维护市容环境。
作者:通讯员李晓波,编辑:王安琪、武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