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发证登记数量全市双第一松江区提前一个月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率双100
2020年8月30日,随着最后一张排污许可证确认核发完毕,松江区就此提前一个月圆满完成了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基本实现了松江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构建了以排污许可管理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体系。共计核发排污许可证519家,排污许可登记5004家,发证数量、登记数量均列全市第一。
排污许可管理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提出的重要改革目标任务,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根据***、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的总体要求,松江区高度重视、认真部署,集聚全局力量,按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工作部署,精准发力、攻坚克难、多措并举,结合区域实际形成了“1+2+3+4”工作机制,有序有力推进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
“一个中心组”统筹协调总体工作
2020年3月,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印发《松江区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方案》,并制定了《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排污许可清理整顿与发证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正斌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技术保障、执法督办三个专项小组,全力推进工作开展。各街镇、经开区充分发挥环保管家等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作用,对辖区内固定污染源开展全面排查,切实落实好属地责任。
“双例会制”推进发证登记工作
为确保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有序扎实推进,松江区采取“双例会制”,即每月组织召开排污许可工作例会和技术审核工作例会,按市局具体工作安排,排污许可工作例会上通报各街镇(经开区)阶段性完成情况,及时总结问题,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目标,做到统筹安排、分期办理、逐一清零,区局把好核发质量关,各街镇守好登记数量关,积极引导、督促企业开展排污许可申领填报工作;技术审核工作例会上,技术审核单位汇报阶段性审核进度情况,并上报当月发证计划,讨论解决技术审核的难点、疑点问题,提高技术审核质量。通过加强工作合力,一是确保类别分清,做好摸排工作,进一步确认核发的管理类别;二是确保审核效率,积极协调,尽职尽责,第一时间开展审核工作;三是确保发证质量,严把企业排污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审核关,严格依法依规核发。
“三线并行”全方位保障工作进度
为了更高效地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松江区通过“三线并行”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工作进度。
核发管理主线:核发管理部门调度总体工作进度,统筹协调属地监管力量、技术审核力量对部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帮扶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实现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化、落地化服务,有效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技术支撑辅线: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排污许可技术培训会,技术审核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保障,采取线下集中培训、线上同步直播及培训课件分享等多种形式进行,为企业提供多角度、多渠道的技术服务,及时、全面地了解排污许可申领登记相关工作事宜。
执法监管辅线:为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心管理制度建设,松江区建立了“按证排污、依证监管”的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督促企业申领办理排污许可,推进企业守法能力建设。截至9月1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21人次,检查企业379户次,其中持证单位330户,无证单位39户,发现问题139项。
“4+4”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质量
为了有序推进发证登记工作,确保发证登记质量,松江区实行排污许可“4+4”工作机制,即“4级协同办理”+“4级审核发证”。一是4级协同办理。建立排污许可工作微信群,对街镇和排污单位进行全覆盖,形成“排污企业+技术单位+街镇环保办+管理部门”的4级协同办理机制,提供政策宣传、技术保障、信息共享等,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方便排污单位办理排污许可,有效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二是4级审核发证。引进第三方技术审核单位,形成“第三方技术审查+部门联合会审+核发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定”的4级审核办理机制,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
下一步,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查漏补缺,对重点行业、存疑项目再一次进行现场核查,最大程度消除“登记错误”、“降级管理”等问题;对已核发许可证企业,通过线上材料审核和企业现场核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自查复核工作,进一步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横向与纵向交流,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完善证后监管机制,推动落实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为全面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努力提升松江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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