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杨市监计量〔2019〕85号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艺体〔2018〕3号)、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行动方案》(国市监计量〔2018〕247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市监计量〔2019〕25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本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现结合本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结合国家相关部委、市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系列文件要求,本区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履职尽职,切实抓好验光配镜行业的监管和整顿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给儿童青少年近视造成二次伤害,切实做好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本区眼镜验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在前期排摸梳理清辖区内眼镜验配场所数量及分布的基础上,以学校周边眼镜验配场所为重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眼镜制配场所遵循相关计量法律法规情况,是否建立计量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如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台账及检定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周期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的情况,受理和处理举报投诉有关情况。结合殷行街道诚信计量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高眼镜验配经营者计量法制意识。 (二)加强眼视光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及相关执法力度 认真落实上海市眼视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严格执法查处。严肃查处利用各种渠道进行眼镜验配、眼视光产品的虚假宣传,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或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冒用合法市场主体设立的网站从事欺诈经营,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眼镜验配、眼视光产品等行业违法有奖销售、虚假打折等的违法促销行为;严肃查处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提升商业信誉或者以恶意差评等形式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违法行为。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协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三)提升标准水平,强化网络监管 开展眼镜行业质量提升宣贯会,对上海市相关地方标准进行宣贯培训,引导企业用高标准保障高质量,做质量提升的先行者。严格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着力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营造良好准入环境。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加强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经营者的规范引导,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行为,督促其守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法定义务。 (四)加大监测巡查力度,从严查处虚假广告 加大眼镜验配和眼视光产品广告监测和巡查力度,加强对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内容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类广告的整治力度,对投诉举报、自行发现以及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及时立案,从严查处虚假广告。 (五)推进验光配镜等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对于验光配镜等相关企业的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按照“谁实施、谁记录、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由检查部门准确录入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检查结果需要进一步立案查处的,由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检查结果和查处情况,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向社会公开。对于相关“黑名单”企业清单,要归集到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提供给区各相关部门查询,供其开展信用监管具体应用。 (六)加强眼视光相关产品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对眼视光产品、验光配镜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查处力度,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和老字号商标为重点,指导推进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侵犯镜片、镜架等商品商标及验光、配镜等服务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对于制售假冒侵权眼视光产品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全面规范儿童青少年眼视光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市场秩序。 (七)持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支持消保委开展“呵护好孩子的眼睛”系列公益宣传活动,结合消费维权联络点“五进”建设,积极开展“进校园”、“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增强消费者识真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眼视光产品;落实完成市局下达的眼镜等类别商品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督促指导基层队所加强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的大数据分析,为强化企业监管和发布消费警示提供数据支撑。 三、工作要求 (一)各方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各市场监管所要深入贯彻落实******和***领导同志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批示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开展专项检查,并总结此次监督检查的经验做法,包括开展的情况、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将总结及统计表(见***)于2019年9月25日前将条线内容报各相关业务科室,各相关科室于2019年9月30日前汇总各条线内容发到计量科邮箱。 (二)抓住重点,依法整改查处 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区域特点,根据通知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人及落实的时间节点,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同时畅通各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共治氛围 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开展“进校园”、“入社区”等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于眼视光产品的质量意识;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相关工作,引导消费者严格按照眼镜制配流程和要求规范配镜,引导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对眼视光产品的生产、销售、制配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眼镜验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6日 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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