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身后捐器官救3人
7月8日,嘉定区第3例、上海市第28例人体器官捐献在区中心医院实现。器官捐献志愿者、享年72岁的吴先生身后捐献的1个肝脏、2个肾脏使3名患者的生命得以延续。
7月7日,来自安徽省寿县的吴先生在家突然昏迷,两小时后被发现送往区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经医院全力抢救,病情仍无好转迹象。7月8日,患者大量出血,生命奄奄一息。区中心医院胡主任与家属及时沟通后,吴先生的子女作出了一个决定:愿意将父亲的器官无偿捐献。
随后,区中心医院立即与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上海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嘉定区红十字会等单位取得了联系。经会诊,确认吴先生已经脑死亡,器官符合捐献诊断标准。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专家向其家属详细讲解了国家无偿捐献器官相关政策。吴先生儿子表示,愿意无偿捐献父亲的肝脏和肾脏,让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能够获得新生的机会。在各方见证下,患者亲属签署了《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根据国家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吴先生捐出的1个肝脏、2个肾脏分别移植给了3位患者。上海市红十字会为吴先生家属颁发了《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对其无私奉献、挽救他人生命的善举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来源:区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