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江威塑业有限公司补充环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江威塑业有限公司补充环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月5日至1月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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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江威塑业有限公司补充环评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江威塑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兴源路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准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江威塑业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兴源路,公司年产PVC高透明薄膜 12000吨、贴合广告布4000万平方米、车贴单透广告材料500万平方米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公司现实际在原址增加了部分生产设备以增加产品的生产规模和类型,增加设备后项目年产PVC高透明薄膜17075吨、贴合广告布6100万平方米、车贴单透明广告材料768万平方米和网布6147万平方米;并对原有的35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锅炉改造为8t/h的燃天然气锅炉。本项目以补充环评报告的形式对该公司的变更进行评价,形成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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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投料和混合粉尘统一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PVC薄膜生产线1、PVC薄膜生产线2和PVC薄膜生产线3有机废气经高效静电+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A贴合机和B贴合机有机废气经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3条离型纸涂胶贴合线和1台印刷机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配套脱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经排气筒直接排放;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②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进入高明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④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非有机溶剂、废亚克力胶水罐统一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循环使用;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卖;废边角料、DOP油和粉尘处理设施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含胶水边角料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厨余垃圾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