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防办调研手记哪怕赢不了官司也不能输掉民心
松江区民防办党组书记、主任 黄宝荣
新年伊始,正当我着手考虑大调研工作如何全覆盖、民防工作如何惠民生时,一名普通市民就“叩开”了民防的大门——市民吴先生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把我们送上了被告席。
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15年底,市民吴先生在泗泾镇购房,后为了解项目信息,于2017年8月14日通过邮寄方式,向区民防办申请公开《项目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批准文件》。我们受理审查后发现,人防工程不存在竣工验收批准的任何文件,且区级民防办亦无审批职责;如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则应是一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而相应职责在市级层面。基于此,我们立即做出书面答复:该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建议向市民防办咨询,并告知了地址及邮编。随后,吴先生得到市民防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同样被告知“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建议向区民防办咨询。
今年1月,吴先生以“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义务”,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起诉状。这是区民防办史上行政诉讼第一案,同时也是我首次以被告身份走进法庭。《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3款开宗明义点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基于这个办史行政诉讼第一案,我这个负责人是没有理由推托的,虽然这份“新年礼物”有点酸涩。
两手准备的应诉过程
涉法涉诉问题,必须认真对待。百姓诉求,理应积极应对。既然老百姓想到了要打官司,就说明我们的工作有不足,有不到位的地方。我告诉大家,这一次应诉的过程,同时也是我们争取得到谅解的机会,并在多个场合强调“底线”:“哪怕最终赢不了官司,也绝不能输掉民心!”同时,我还定下了“两手准备”的应对策略,八个字:积极应诉,争取和解。
积极应诉就要认真分析。“分析好,大有益”。立足分析研究,我有的放矢走出了“三步棋”。一是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召开班子扩大会,邀请相关人员例会,还原案件本身。二是了解案件的法理依据。积极协调,向区法制办求教、向顾问律师求援,召开案情研判会,梳理法理依据,评估案件影响。三是了解类似案件的处置方案。我安排班子分管成员带队,到市民防办有关处室咨询相关案件的应对良策,并就建立指导、联动机制达成了框架性设想。
争取和解就要端正态度。端正态度就要“以人民为中心”。在分析案情过程中,部分同志提出“民防办做出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也正确”。但我在想,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平时在面对老百姓的需求时,我们公事公办的回复总显得有些“硬邦邦”,虽然合法合规,但却少了人情味。如果换位思考,我们去办一件事情,总要跑来跑去,多少都会觉得受了委屈。因此,在积极应诉的同时,我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去面对面倾听原告的信息需求、意见建议。与此同时,在严格保密规定的情况下,我责成相关部门梳理出了应该公开的内容。2月11日,原告方被请进区民防办,并查看了业务部门耐心梳理出的与原告申请公开内容相符的8项清单。当天,原告方写下了撤诉书。
三点感悟的油然而生
调研工作不仅要吸收我们对基层工作的固有认识,更要对调研概念本身持包容性态度。虽然这起官司了结了,但对我们民防办上下的促动很大,我们都在思考如何把坏事变成好事。
法制和法律意识不强,为民服务意识还不够到位,内部管理仍有待提高等,这些都是这起行政诉讼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所谓民防、民防,有个民字在,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突出“民”这个属性,把面向市民的服务做得更细更周全更规范更到位。现在,凡涉及市民重要的、复杂的诉求,都已被列入“三重一大”事项,需经班子会讨论。
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就会惹官司。就上述这个案件给了我们启示,结合大调研工作,也油然而生三点感悟。
首先是“依法行政”,要有法律底线思维。当前,许多社会管理的深层次复杂问题都需要依靠法治的手段去化解。就像这起行政诉讼案件,看起来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了解,比我们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道行”还要深。要避免此类诉讼,选强配优法制人员、提高队伍法治素养是一方面,规范涉法涉诉工作流程、形成制度监管是另一方面。
其次是“便民行政”,要心里装着老百姓。最近,我有意识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情况,已经切实感受到了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强烈需求。如何提高便民力度、如何切实扩大公开范围、如何高效化解申请与公开之间的矛盾,都是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工作需要面对的重要领域。应对本次行政诉讼,我和相关经办同志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我们的共同体会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真诚沟通解难事。
再者是“责任行政”,要敢于为人民群众担当。通过这次诉讼,我们深感为民服务与单位大小无关,与态度有关;与任务大小无关,与责任有关;与利益大小无关,与情怀有关。因此,民防工作要有为民谋安的担当感,而我这样一个民防小部门的负责人同样要有“我要干”的责任感。加强调研问题评估梳理,加强制度上、程序上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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