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发改委制订的2017年杨浦区公共设施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杨府办发〔2017〕11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区发改委制订的《2017年杨浦区公共设施
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发改委制订的《2017年杨浦区公共设施管理重点工作安排》已经2017年4月11日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7年4月19日
2017年杨浦区公共设施管理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杨浦区公共设施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设施资源的优化布局、统筹调配、规范管理,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现制订2017年区公共设施资源管理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将公共设施管理纳入区委、区政府整体工作统筹安排。加快构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通过创新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平台、规范管理行为、丰富管理手段等方式,优化公共设施整体布局、提升公共设施综合利用效率得到,更好服务于“三区一基地”建设大局。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资源整体布局
1、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意见
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制定杨浦区实施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本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目标、主要内容及任务举措等,形成具体方案,初步建立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框架。
2、编制公共设施专项规划布局方案
结合本区“十三五”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立足现阶段区域人口特征,积极应对人口变化趋势,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各类设施服务半径,编制形成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社区服务等领域公共设施专项布局规划方案,形成项目建设储备库,为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奠定良好基础。
3、加强与土地出让计划对接
在公共设施总体规划布局下,对接土地出让计划,积极应用“十三五”重大工程预研究成果,提前明确2017年拟出让地块配建公共设施具体功能,充分发挥公共设施综合效益。
4、建立人口动态***机制
编制年度人口发展白皮书,科学动态***和预测人口发展趋势,以实有人口为基础,集成人口办、民政等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搭建人口信息综合交换平台,为完善区域人口调控政策和资源布局优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公共设施规范管理
5、贯彻落实《杨浦区公共设施管理办法》
加强政策宣讲,对各部门公共设施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推进各部门抓紧修订完善现有管理制度,尚未制定的应抓紧制定。进一步加强公共设施调配租赁行为规范化管理,规模以上公共设施由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审议,规模以下公共设施应严格按“三重一大”有关规定,经相应部门集体决策后实施,并报区公共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未经相应程序审议,不得随意调配、改变公共设施用途
6、建立公共设施科学调配机制
将公共设施专项布局规划方案作为今后公共设施调配租赁的主要依据,编制2017年度调配租赁计划。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财政预算编制相衔接,同步启动下一年度调配租赁计划编制。调配租赁设施原则上应列入计划安排。依托公共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提高存量设施利用效率,各单位提出的配置需求应优先在信息系统资源库进行平衡。
7、规范资产资金管理
各部门应落实专人负责公共设施资产管理,建立资产台帐,并在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登记,做到资产帐帐、帐实、帐卡相符。公共设施租金收入、处置收入应按规定及时上交财政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8、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
各部门应当竖立公共设施建设合法性意识,按照《管理办法》关于产权归属的相关要求明确项目建设法人并办理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同时,各产权单位应按照“办出一批、研究一批、协调一批”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应办未办产证设施,明确2017年可办出产证的设施清单,制定工作计划,加大推进力度。对于历史遗留项目,应通过问题梳理,建立多层级协调机制,明确口径和路径,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产证补办机制。
(三)提升公共设施信息化管理水平
9、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设施资源信息平台建设,根据《杨浦区公共设施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启动三期建设,在系统中重点建立公共设施需求与资源匹配机制,架起资源供需桥梁,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资源空置闲置,有效提升设施利用效率。
10、提升公共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质量
公共设施产权、功能、规模、使用情况等信息发生变化时,或新增公共设施,相应责任部门应在《杨浦区公共设施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更新有关信息,确保信息系统及时、准确、真实反映公共设施各项情况。
(四)加强公共设施监督管理
11、加强监督检查
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探索公共设施管理绩效评估机制,对公共设施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抽查,重点对擅自改变功能、违规出租出借、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流失、截留或违规使用房屋资产相关收益等现象及整改情况,信息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专报区委、区政府。审计部门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将相关部门公共设施管理情况纳入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情况报区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