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召开推进法制化工作座谈会
1988年,原吴淞区与宝山县“撤二建一”;次年,宝山区委、区人大分别出台关于依法治区的意见和决议。为纪念宝山全面实施依法治区工作20周年,继续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8月14日下午,宝山召开推进法制化工作会议,区委书记吕民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吕民元说,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宝山的法制化建设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法制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要总结经验,把握规律,进一步增强推进法制化建设的责任意识,通过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努力开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的新局面。
吕民元说,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当前,就是要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全面落实世博安保任务,推动社会长治久安。各级党政组织要进一步加大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力度,政法条线和信访部门要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为宝山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秋余在发言中说,区人大要着眼于宝山“四个更”目标,更好地发挥依法履职的职能作用;着眼于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宝山民主政治和法制化建设进程;着眼于促进宝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区委副书记陆学明主持座谈会。区领导丁大恒、钟杰、顾佳德等出席。
会上,区司法局、区法院和老干部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回顾了宝山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走过的光辉历程,总结了宝山扎实推进法制化建设取得的初步成效和经验,就宝山进一步加强法制化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