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卫百辛集团董监事会成员的批复
杨国资委〔2014〕109号
关于调整卫百辛集团董监事会成员的批复
上海卫百辛(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请示》(沪卫百辛〔2014〕59号)收悉。经杨浦区国资党委研究,区国资委决定,同意你司董监事会成员作如下调整:
一、董事会调整为五人。委任施建平、辛利军、薛小弟、黄永华同志为上海卫百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施建平同志为董事长。厉莹为职工董事。袁天忠、蔡建军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卫百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二、监事会调整为六人。委任莫飞飞、马浩元、朱志龙、梁建忠同志为上海卫百辛(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莫飞飞同志为监事会主席,马浩元同志为监事会副主席。赵磊、葛正敏同志为职工监事。免去沃永光、李德润、蓝旭、王名燮、管维宝、田汉雄、钱秀珍、韩胜华同志上海卫百辛(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上海卫百辛(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请你司及时按有关法规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9月22日
抄报:杨浦区委组织部,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杨浦区国资委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