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制订的杨浦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府办发〔2012〕2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各(集团)公司: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安委会办公室制订的《杨浦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杨浦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上海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12〕31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本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今年贯彻落实《***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通过严密组织、联合执法,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取缔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活动,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解决一些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推动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本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烟花爆竹、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
重点内容:
(一)具有共同特点的非法违规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规行为
1、道路交通
重点打击和治理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GPS监控系统的,不具备旅游行业资质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责任部门: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会同区建交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旅游局、区质监局等部门实施。
2、建筑施工
重点打击和治理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事项,不进行整改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责任部门:由区建交委牵头,会同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实施。
3、消防和烟花爆竹
对消防领域,重点打击和治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设施和器材的行为;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自动消防设施的。对烟花爆竹,重点打击和治理违法经营礼花弹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责任部门:由区公安消防支队牵头,会同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实施。
4、危险化学品和冶金行业
对危险化学品,重点打击和治理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者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储存、经营的。对冶金行业,重点打击和治理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责任部门:由区安监局牵头,会同区公安消防支队、区质监局等部门实施。
5、特种设备
重点打击和治理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无证使用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作业的;非法制造、使用土锅炉、土电梯的。
责任部门:由区质监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实施。
6、废品回收
重点打击和治理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废品回收站(点);废品回收加工场所,不符合消防规范的,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废品回收企业住宿区、作业区和仓库存在“三合一”现象的。
责任部门:由区商务委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国资委、区工商分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实施。
7、地下空间
重点打击和治理未经审批或备案,擅自使用地下空间的;擅自改变地下空间用途或有关结构的;地下空间存在的无证照或超经营范围、隐患严重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的。
责任部门:由区民防办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实施。
8、房屋改建拆除和储备土地
重点打击和治理在房屋改建拆除和储备土地等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在拆房工地和储备土地中构成安全威胁的;将尚未改建拆除房屋和政府储备土地挪作他用,违规擅自出租出借的;承租人、借用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租用房屋内非法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
责任部门:由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规划土地局牵头,会同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实施。
(三)其他非法违规行为
各单位在所有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别是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并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时间步骤
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区各职能部门、各街道镇、各(集团)公司要认真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隐患,并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江浦路549号705室,传真:55218357)。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7月31日前)
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形成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要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5日前)
各单位要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31日前)
各单位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5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检查,总结推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提高本区“打非治违”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各(集团)公司要迅速组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区政府,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抓好宣传发动,加强舆论监督。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各(集团)公司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充分发挥区公共安全有奖举报电话962151的作用,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实施标本兼治,注重实际效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抓好三个结合,确保工作成效。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