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4号令)和《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监督检查管理规定》(沪府办[2010]29号),进一步加强本区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提高城区整体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对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区政府工作要求,把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融入到城市运行安全体系中,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完善防范措施,规范本区地下空间的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监管机制,消除地下空间各种安全隐患,推动地下空间各项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提升城市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地下空间的使用安全。
二、工作机构
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联席会议于2007年成立,根据工作需要由原来的12个委办局和各街镇增加至15个委办局和各街镇。他们是区民防办、区建交委、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区文化行政执法大队、区规土局、区房管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五建管委办、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各街道(镇)等部门。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防办。区民防办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承办召开会议等重要活动,并督查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等。
三、工作机制
由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建立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提出阶段性的目标和措施;总结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日常检查制度;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行动;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地下空间安全状况进行评估,提出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
四、职责分工
(一)区民防办(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是本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监督检查的综合协调部门,牵头组织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情况的联合检查,协调和督促其他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依法组织实施民防工程监督检查。
(二)区公安分局依法负责全区地下空间内的休闲娱乐、旅馆等场所治安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这些场所使用安全。
(三)区公安消防支队依法负责全区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的指导、监督、抽查工作,特别是地下空间内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指导、监督、抽查工作。
(四)区安监局依法负责全区地下空间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法责令停业整改。
(五)区质监局依法负责全区地下空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安全监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法责令停业整改。
(六)区房管局依法负责本区居民建筑(居住区域)地下空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对严重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停业整改。
(七)区文化局依法负责对地下空间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申办、经营项目、场地结构等情况严格把关,并对其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八)区文化行政执法大队依法负责对地下空间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
(九)区建设交通、规划、卫生、工商、环保、食药监、五建管委办等其他监管部门要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监督检查。
(十)各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要建立街道(镇)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街镇区域“总牵头、总协调、总负责”职责,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条条保障、块块负责”地下空间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协助、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地下空间使用安全受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从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建设平安杨浦、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高度,进一步树立大安全观念,努力构建“条块结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切实把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作为各部门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街道(镇)地下空间管理体系建设,要将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科室、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协调有序,监管有效,执法有力。进一步完善地下空间安全管理领导负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加强对地下空间管理、使用单位人员的法律知识、安全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增强地下空间管理、使用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根据地下空间的区域分布、规划布局、风险评估等情况,综合考虑地下空间设施的平时用途,正确引导使用单位合理调整经营业态。在保证使用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下空间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查。把地下空间内的娱乐、旅馆、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列为监管重点,建立地下空间日常检查、综合督查、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地下空间动态管理平台和管理台账。加强***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明确责任,建章立制。要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制订完善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明确安全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