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杨浦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杨府办发〔2011〕1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纠风办《关于2011年本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2011年2月28日区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关于2011年杨浦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1年本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26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为落实“两高一少”目标、顺利实施“十二五”计划、扎实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坚决纠正当前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认真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规范,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撤销,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行为;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列入公示和审计范围,坚决纠正和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等行为;严格规范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出席或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违规行为。
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以政府或部门名义举办或参与举办国际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参加部门会议,坚决纠正会议过多过滥、发放纪念品等铺张浪费、形式主义的问题。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发文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做到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严肃查处变相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核定用车编制、超标准配备更新和违规使用车辆,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借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政策措施,完善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参与单位:各部委办局,区法院、检察院,各社会团体,各街道镇。
2、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拆迁问题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拆迁。拆迁房屋、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的补偿,要切实保护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拆迁工作,禁止行政强制拆迁,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拆迁补偿机制。
牵头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参与单位:区建交委、区政府法制办、各部门、各街道镇、区纠风办。
3、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
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运营、退出的制度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各个环节的不正之风。在建设环节,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专项专用,加强资金监管,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问题。在配置环节,及时将保障房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相关信息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配置过程公开透明、配置结果公开公正。在管理环节,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坚决查处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或空置的行为。同时,简化管理程序,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牵头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参与单位:区建交委、区规划土地局、各部门、各街道镇、区纠风办。
4、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
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牵头单位:区食药监分局;参与单位:区食安办、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区城管大队、区纠风办,各街道镇。
5、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
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和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组织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检查,坚决查处乱收费问题。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管理和制度落实。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完善就诊程序,解决患者候诊时间长、就医多次排队、多次付费等问题。严格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进一步加强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接受社会捐赠不得与单位药械采购挂钩。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严厉查处行贿受贿行为。完善医德档案考评制度,促进医疗服务诚信体系的建立。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继续推进区属医院集中考评和巡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参与单位:区纠风办、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6、深化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益。严格执行《上海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深入开展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进一步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自主招生、艺术和体育类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力度。深化教育收费公示。深入推进“退租还教”工作。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参与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物价局、区纠风办。
7、深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工作,努力做到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动各有关部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参与单位:各部门行业、各街道镇、区纠风办。
8、深化规范物业管理监管工作
加强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物业管理体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维修不及时、维修质量不高、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解决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群众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
牵头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参与单位:区纠风办、区文明办、区物价局、各街道镇。
同时,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坚决纠正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着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继续对部门和行业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
重点对卫生部门(医疗行业)、环保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司法部门(法律服务行业)、房管部门(物业管理行业)的政风行风进行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落实“两高一少”要求,由区纠风办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对被评部门和行业依法履职、行政(办事)效率、政务(事务)公开、规范收费(罚款)、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深入展开调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部门和行业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要求实施整改。
各被评部门和行业要在5月底前召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动员部署会,在系统内深入进行思想发动,提出和落实加强政风行风的举措。监督员要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查,并将调查情况适时与被评部门和行业沟通,促进即知即改、边评边改。11月底前进行集中评议,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牵头单位:区纠风办;参与单位:相关部门和行业。
2、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
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印发〈上海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纠办[2010]16号),今年主要对司法所、税务所、绿化市容管理所、城管分队、房管办事处开展评议。评议工作从5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各街道镇要在总结去年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方法,把着力点放在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上。对司法部门(法律服务行业)、房管部门(物业管理行业)的民主评议与对司法所、房管办事处的评议,可有机结合起来。各被评站所的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评议工作,指导基层抓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评议效果。
牵头单位:各街道镇;参与单位:相关部门和行业。
3、继续开展政风行风网上测评
根据《2011年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区企业单位代表以及政风行风监督员、实例调查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委干部参加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工作。进一步完善杨浦区政风行风网上测评系统,继续对39个部门行业和街道镇开展网上测评。网上测评要进一步完善内容方法,实行“常态化”,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各部门政风行风工作好的做法,经常听取企业和群众的评价、意见和建议,推进及时整改。
牵头单位:区纠风办;参与单位:各部门和行业、各街道镇。
此外,区纠风办要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作出2011年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公开承诺。
(三)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实际问题
1、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提高监督水平
一是继续办好“政风行风投诉热线”、“政风行风网上投诉中心”,认真受理群众的诉求,做到从快查处,按时办结,及时反馈,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突出重点部门,关注热点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问题,完善实例整改反馈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实例调查员队伍,建立健全群众监督的纠风网络和体系,打牢纠风工作的群众基础。
牵头单位:区纠风办;参与单位:各部门和行业、各街道镇。
2、继续开展政风行风实例调查,着力抓好问题整改
区纠风办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实例调查员,围绕“两高一少”等目标,开展政风行风民主监督和实例调查。各部门行业针对实例,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认真实施整改。
牵头单位:区纠风办;参与单位:各部门和行业、各街道镇。
3、加强对各部门和行业、街道镇对外服务窗口常态监督
把方便群众办事、为民解忧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围绕服务质量、政(事)务公开、服务环境、规范收费和清正廉洁等内容开展常态监督,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牵头单位:区纠风办;参与单位:各部门和行业、各街道镇。
三、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是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和行业、各街道镇必须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
(二)要坚持纠建结合、以建为主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各部门和行业、各街道镇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寓于业务工作之中,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逐步建立健全有本部门、本行业特点的服务工作标准和规范,按照“制度﹢科技”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窗口建设、基层建设、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两高一少”的目标,切实为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利、优质的服务。
(三)要加强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形成合力。
各部门和行业、各街道镇要配齐配强纠风干部,保证人员在岗履职。区纠风办要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监督员、调查员队伍建设,做好纠风干部和监督员、调查员的培训工作,明确任务要求。纠风干部和监督员、调查员要积极配合做好实例调查、“重点评”和评议基层站所工作。
上海市杨浦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监察 纠风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