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免费检定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强制检定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免费检定范围: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二、手续办理:属于上述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范围,请先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手续,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的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表,到区计量检定所办理免费检定。
三、法律责任: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83218138。
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日
相关***:/Resource/File/Upload/file/20170401/201****1162710_468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