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静安区公司和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静安区闸北公司拟启动改制工作的批复
索取号:JA7900000-2021-041发布机构:区公安分局标题:关于同意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静安区公司和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静安区闸北公司拟启动改制工作的批复文号:沪公静发〔2021〕143号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公安成文日期:2021-11-08发布日期: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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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8 14:32:41.0
2022-12-08 14:32:41.0
关于同意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静安区公司和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静安区闸北公司拟启动改制工作的批复
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静安区公司、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静安区闸北公司:
公司《关于呈报<关于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静安区公司拟启动改制工作>的请示》《关于呈报<关于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静安区闸北公司拟启动改制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公司呈报的公司制改制请示。
二、 公司整体改制成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相关公司制度。
三、 请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开展公司改制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