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有奖***第2期第二次***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推行有奖***试点工作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的规定,现将本市有奖***第2期第二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十时开始。
二、***地点:上海市九江路47号。
三、符合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规定条件的***可通过上海税务网查阅。
四、本次***设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4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人民币5万元)。
五、***代码、***号码以票面打印的电子信息为准(票样见***)。
六、兑奖所需资料:如为增值税普通***或增值税卷式普通***,需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与二次***时登记的手机及号码、中奖***的***联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兑奖。如为增值税电子普通***,需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与二次***时登记的手机及号码、中奖***版式文件打印件两份兑奖。
七、因场地原因,暂不邀请消费者个人现场观摩,消费者可至上海税务微博观看***现场直播,或者登陆上海税务网观看***视频(非直播)。
八、本次***由上海市卢湾公证处(官方网站:www.lwnotary.gov.cn,上海法网12348.justice.gov.cn)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