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家非遗工坊入选省级名单
经层层筛选、认真评定,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共同组织确立了17个省级非遗工坊,锦州满族民间刺绣、锦州葫芦雕两家非遗工坊成功入选。
“锦州满族民间刺绣”2008年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18年入选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近年来,工坊致力于保护、传承和发扬满族民间刺绣技艺,通过“公司+农户”形式带动多地灵活就业。
“锦州葫芦雕”2015年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葫芦雕工坊通过开设公益性培训传授种植葫芦技术和雕刻、镶嵌、彩绘葫芦等,不但让学员们掌握葫芦文化和技艺,还带领大家参加公益活动,提高对社会的责任感,带领学员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对本地非遗工坊建设的指导工作,不断提高传承能力和业务水平,把非遗工坊建设作为非遗助推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进行推进,切实发挥非遗传承保护、促进乡风文明、带动就业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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