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到县水利局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调研
5月30日,自治区水利厅一级巡视员刘中奇率队到县水利局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调研,副县长梁志庆、县水利局局长黄勉琛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前往G321线藤县濛江镇上垌头中桥非法倾倒渣土现场查看,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查处案件提出了要求。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黄勉琛汇报了县水利局落实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调研组了解了县水利局编制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与综合执法机构以及其它行政机关的职责边界划分、水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实、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我局虽然水政执法人员少、任务重,但都能认真贯彻落实水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及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有关执法重点任务,水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健全,水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到位,案件的办理水平较高,未发现过度执法、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粗暴执法和涉嫌犯罪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情况。
刘中奇强调:一是要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对管辖范围内的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维护水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彰显其威慑力。二是要巩固提升区域管理和流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行政执法成果。要结合水法宣传,认真梳理沿河存在的违法情况,适时开展全流域系统联合执法,巩固提升其水行政执法成果。三是要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针对水行政执法实际和工作需要,拿出具体方案,科学设置水行政执法机构,合理配齐执法人员,进一步明晰水行政执法任务和具体职责。四是要加强水法规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与培训,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