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文明城市创建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巩固钟山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畅通文明城市创建市民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实现全民共同参与、共同创建文明城市,有效、快速、高效解决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明确文明城市创建投诉举报渠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渠道及受理范围
按照行业处置、属地处置、综合协调处置的原则,畅通6个重点行业和乡镇街道举报渠道,建立区“创文”办综合协调处置平台,强化问题反映的渠道畅通和传导,全面接收、处置和回复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中相关问题反映和意见建议的投诉举报。
(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举报电话:0858-8240998,值班人员24小时接听;
受理范围:主次干道两侧、公园广场内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流动摊贩、乱搭乱建、卫生秩序问题;道路坑洼破损;路灯等市政、园林绿化设施故障和损毁;门头广告不合规;油烟污染、灯光污染、噪音扰民等。
(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0858-8225817,值班人员24小时接听;
受理范围:建筑工地(不含城市空地、无手续、未施工的闲置地块)围挡、公益广告、外观脚手架、广告横幅、防尘网等不规范;小区生活垃圾、工地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施工粉尘污染严重等。物业小区(不含社区管理、业委会管理、业主自主管理以及“三无”小区)环境卫生差;物业企业随意涨物业费及停车管理服务费;物业企业公共收益未公示公开等未按物业服务合同履职的相关行为等。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0858-8763456,值班人员24小时接听;
受理范围:农贸集贸市场环境卫生问题;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违反市场监管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等。
(四)市生态环境局钟山分局
举报电话:12369,值班人员24小时接听;
受理范围:相关大型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等。
(五)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举报电话:0858-8224785,值班人员24小时接听;
受理范围:不合理低价游等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旅游投诉、文化场馆场所、星级酒店的环境卫生与服务问题等。
(六)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举报电话:110或122,值班人员24小时接听;
受理范围:交通秩序、交通设施等相关的投诉、举报、咨询。
(七)区“创文”办
举报电话:0858-6349150,值班人员24小时接听;举报邮箱:zscwjb@qq.com;信函举报:地址:钟山区政通路区政府大楼427办公室,收件单位:钟山区“创文”办。
受理范围:受理全区范围内各类不文明行为相关突出问题的举报,受理相关单位在文明行为规范管理履职不到位突出问题的举报。
(八)各街道(镇、乡)
举报电话:均为24小时接听。凤凰街道:0858-8699007;
黄土坡街道0858-8787928;荷城街道:0858-89***256;荷泉街道:0858-8708881红岩街道:0858-8107573;德坞街道:0858-8320597;杨柳街道:0858-2205219;月照街道:0858-8979241;双戛街道0858-8334352;汪家寨镇:0858-6526188;大湾镇:0858-6573016;大河镇:0858-***51188;保华镇:0858-6350004;木果镇:0858-6556003;青林乡:0858-6360026;南开乡:0858-6310020;金盆乡:0858-6340016。
受理范围:辖区内的公益广告宣传破损、错误,垃圾分类不规范、垃圾清运不及时等创建宣传及环境卫生与秩序相关问题。特别是街道辖区的老旧小区、背街小巷、便民疏导点等区域的问题。
二、设置“随手拍”媒体曝光专栏
区“创文”办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在“钟山融媒”“文明钟山”两个微信公众号开设“创文·随手拍”专栏,专栏分设文明行为点赞台和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两个区域,用以公布相关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每周发布一次,每周采纳3至5张文明行为、3至5张不文明行为照片或视频。
三、投诉举报要求
(一)反映内容客观真实,位置及问题阐述清楚,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举报的,相关图片、视频内容注明清楚时间、地点。建议投诉人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反映,以便相关单位、部门核实情况、及时进行处置。
(二)接收“创文”问题及建议的监督举报,不接收涉及个人经济纠纷、涉法涉诉等问题的投诉举报,如有此类问题请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投诉处理及办理流程
投诉举报按照综合协调处置、行业处置、属地处置的原则承接诉求、办理投诉举报和进行回复。
(一)街道(镇、乡)属地处置。各街道(镇、乡)发挥好属地管理、基层民主自治作用,属于属地管理处置权限和职责的投诉举报问题,及时作出处置和答复。中心城区街道尤其要发挥好社区治理“末梢”作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共商共建机制。借助“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排查文明建设“隐患”,听取群众对创建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置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引导和帮助群众寻求问题解决渠道。
处置流程。市民诉求→社区接收并传导信息→街道研判受理问题→落实***问题处理→向市民反馈办理情况。(本辖区内不属于属地处置权限内的问题,积极向区级相关单位或部门汇报反映,并***回复情况。)
(二)区级主管单位或部门行业处置。区级主管单位或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条块结合,落实属于本地本行业领域处置权限和职责的问题投诉处理、答复。
处置流程。市民诉求→主管单位或部门接收受理问题→落实***问题处理→向市民反馈办理情况。(本领域内不属于区级主管单位或部门处置权限的问题,积极向市级相关单位或部门反映,并***回复情况。)
(三)区“创文”办综合协调处置。对存在职责交叉需多家部门共同办理的问题,由区“创文”办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协商处置、答复。
处置流程。市民诉求→区“创文”办研判受理→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协商处理→***督促问题处理→向市民反馈办理情况。(不属于区级处置权限和职责的综合性问题、突出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市“创文”办汇报)
投诉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防止出现“这个不归我管”问题。群众投诉的第一接诉主体为属地街道(镇、乡),且办理权限、职责在属地的,由属地按程序***落实办理并回复;群众投诉的第一接诉主体为属地街道(镇、乡),办理权限、职责不在属地的,由属地对接汇报相关主管单位或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回复办理情况。群众投诉的第一接诉主体为相关主管单位或部门的,由相关行管单位或部门按程序落实办理并回复,不属主管单位或部门处置权限应由市级有关单位处置的,由相关主管单位或部门对接汇报市级有关单位,***并回复办理情况。对投诉处理存在较大困难、职责交叉等情形的,积极向区“创文”办反馈。
五、办理时限
(一)投诉类问题:自责任单位接到诉求起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理情况,主管行业单位有相关办理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涉及安全隐患的问题须立即响应。
(二)建议类问题:自责任单位接到诉求之日起,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理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信息保护。接收、处置市民关于文明城市创建问题投诉举报的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举报人姓名、身份、手机号码、居住地等个人信息对外公布或者泄露。
(二)建立管理台帐。各级受理单位按时限和流程落实处置,建立市民投诉举报台帐,对群众投诉意见建议、处置结果进行登记管理。
(三)强化***问效。区“创文”办将市民投诉或建议的办理情况作为重要督查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样督查、适时督查,督促和***办理情况,确保办理成效。
(四)严格工作纪律。对举报事项受理不及时、处置不得当、整改不到位,甚至引发重大负面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钟山区“创文”办
2023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