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委对村(社区)提级巡察反馈会议召开
2023年3月22日,德阳市委对村(社区)提级巡察反馈会议召开。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俊传达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市委巡察组组长李伟向什邡市委反馈了对村(社区)提级巡察情况,什邡市委副书记彭良代表什邡市委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什邡市能够坚决贯彻落实***和省委、德阳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被巡察的村(社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立足村情社情,积极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致力于“环境保护、扫黑除恶、土地确权、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等中心工作,较好推进村(社区)各项工作落实,工作取得新进展。但还存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引领农村工作全面发展认识不深;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群众号召力、工作执行力不足,战斗堡垒作用未充分发挥;围绕新发展理念践行乡村振兴战略成效不够明显,农业农村面貌变化不够显著;党风廉政建设常态机制不够健全,风险防范管控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
反馈强调,巡察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打表、全部整改到位。什邡市要鲜明“大抓基层”工作导向,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村(社区)“一肩挑”人员能力培养,不断巩固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要加强村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监管,确保惠民利民措施真正造福群众。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特别是在村集体经济和集体资产管理、村庄建设项目中贪污挪用集体资金、插手工程项目、以权谋私、“既当村官又当老板”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惩“蝇贪”“硕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反馈要求,分管市领导要定期听取巡察整改阶段情况汇报,对联系地区、分管部门的突出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市委承担对村(社区)巡察的主体责任,要加强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提级巡察成果运用,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汇总报告整改进展情况。乡镇(街道)党(工)委承担村(社区)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特别是市委书记“点人点事”指出的典型问题,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做到“四个亲自”,抓好巡察整改的安排部署和督察督办。村(社区)党组织承担巡察整改直接责任,注重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全面整改。有关部门党组(党委)承担有关问题整改责任,要主动认领问题,配合乡村两级共同完成整改任务。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要及时跟进监督,坚决查处、严肃问责“新官不理旧账”、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纸面整改”等行为,严肃政治纪律。组织、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改、财政、交通、水利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针对巡察发现突出问题加强研究,深化系统治理,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什邡市委副书记彭良代表什邡市委作表态发言,表示要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全力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要拿出有力举措,系统研究整改措施,周密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巡察整改时序进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省委、德阳市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等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探索村(社区)提级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的有效模式,全面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扎扎实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德阳市纪委监委、德阳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什邡市被巡察村(社区)及所在地乡镇(街道)两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什邡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巡察反馈。
什邡市委第一、第二联动巡察组以及本级巡察组同步召开反馈会议,全面反馈对村(社区)联动巡察情况。
记者:本台报道
编辑:李欣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