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常态化宣传展示
凤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常态化宣传展示
——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22年,凤山县市场监管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广告、消费者维权及网络消费市场监管工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合法经营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秩序。一是深入调查摸底,完善网络经济户口。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多种途径,对辖区市场主体从事网络商品经营和网络服务经营主体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加强网络市场巡查,维护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将网络市场主体纳入日常巡查监管,建立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其是否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商品,是否利用网站进行扩大经营范围、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2022年共开展网上巡查97次,实地检查电子商务经营企业67家次,圆满完成“广西双十一专项检查”任务,并及时反馈。
(二)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及户外广告检查力度,净化广告市场环境。通过开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广告监督管理的力度,坚持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食品以及涉农广告发布内容作为整治重点,面对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情况,努力开展“四查”工作,基本实现“点多不乱、线长不断、面广不散”。做到一般广告定期查,违法广告专题查,面上工作不断档,重点工作不落空,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共实地检查广告经营企业82家,检查户外广告138条次,有力地维护了我县广告市场秩序。
(三)继续巩固“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对城区观音路、阳关大道两条“放心消费示范街”的日常监管,指导参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亮证亮照经营。新增放心消费创建经营户8家,新增放心消费电子商务经营店1家,并完成创建挂牌及系统申请等事宜。
二、狠抓服务效能建设,持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一)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托全国12315系统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受理、流转接收、分流转办、处置和反馈。共受理消费者求助、咨询、投诉、举报共计256件,已办结25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二)积极开展3·15宣传活动。深入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进行现场宣传和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发布消费警示信息等方式,宣传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主题,从消费维权角度,将事后监管提前到事前预防,形成了强大维权合力,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达到了宣传效果。向消费者发放《12315投诉举报宣传手册》、《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资料3000余份,利用移动、联通、电信发布维权公益短信累计10万条,共巡查市场4个,深入企业宣传6次,媒体(含网站)宣传报道3·15活动2次,播放公益宣传片12条次。
(三)开展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行动,助力乡村振兴。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体消费者的消费公平,助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我局紧紧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这一消费维权年主题,组织开展律师服务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联合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金融机构等部门,深入辖区农村、社区、企业开展消费维权活动,现场发布消费安全提示、普及消费维权知识、解答消费疑惑、受理投诉举报,使农村、社区和企业消费者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广大消费者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创建和谐消费维权共治格局。累计深入9个乡镇、2个企业、1个社区开展现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800余人次。
(四)积极对接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纵深推进稳市场主体活动走深走实。积极组织我县企业参加广西电商营销技能线上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县企业的整体素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我县消费市场活力;我县共在线参与企业3家,培训人数共计13人。同时积极对接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推荐企业工作,已完成推荐我县1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并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审核。
县市场监管局开展2022年“3·15”消费维权进企业宣传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开展2022年“3·15”消费维权进市场宣传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开展2022年“3·15”消费维权进乡镇宣传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律师服务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系列宣传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律师服务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系列宣传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投诉举报调解现场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投诉举报调解现场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电子商务经营企业进行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网餐”经营企业日常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广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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