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原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称: 泰州尼塔网咖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金山路5号113、114、115室商业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于慧勇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31日(10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话:0523-86960655
地址:泰州市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中心W3馆)
邮编:225300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