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贺州市八步区经济贸易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购房户复核通过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2号)相关规定,我办对贺州市八步区经济贸易局报来廖研珍1户(非还建户)申请购买贺州市八步区灵峰北路27号贺州市八步区经济贸易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限价房申购资料进行复核。现就复核通过的廖研珍1户(非还建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1月19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寄或直接送八步区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龙山路3号,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1185
***:贺州市八步区灵峰北路27号贺州市八步区经济贸易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户)复核通过名单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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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灵峰北路27号贺州市八步区经济贸易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户)复核通过名单
序号 | 申购人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婚姻状况 | 配偶姓名 | 工作单位 | 住房情况 | 备注 |
1 | 廖研珍 | 女 | 贺州市佳和汽修站 | 初婚 | 邹维疆 | 贺州市佳和汽修站 | 无住房 |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