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永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石墨碳化硅粉末筛分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永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石墨、碳化硅粉末筛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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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217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永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石墨、碳化硅粉末筛分项目 |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路安工业园 |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永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辽宁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在原有厂房内建设一台筛分机。碳化硅分装年产2500吨,石墨粉末分装年产800吨。 | 1. 废气 本项目破碎、筛分和分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过3个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2. 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3. 噪声 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4.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主要为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定期外售、除尘灰集中收集回用于产品;废油抹布、劳保用品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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