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小梅沙交通集散中心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小梅沙交通集散中心项目正在开展前期核查工作,该项目拟用地范围部分位于盐田区梅沙街道,面积约29400平方米。经核查,该项目拟用地范围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约5869平方米。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修订版)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2月11日。在公示时间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网站(http://pnr.sz.gov.cn/yt/)。
地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联系人:钟工,25353777)。
***:小梅沙交通集散中心项目范围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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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沙交通集散中心项目范围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