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限期主动交代羌圩乡羌圩村六母屯仙女山矿产资源违规违法问题的通告(大政通〔2021〕5号)
近几年来,羌圩乡羌圩村六母屯仙女山存在乱采滥挖、偷采盗采矿产资源现象,导致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和村民之间矛盾不断,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影响社会稳定。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力量进行打击取缔,并于2018年11月投入资金对以上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工程治理,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以后,仍有不法分子藐视法律,公然破坏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再次进行偷采盗采矿产资源,引发新一轮的地质灾害隐患,非法侵犯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为进一步推动矿产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敦促存在偷采盗采矿产资源的相关人员限期主动说明和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二、有关要求
对在羌圩乡羌圩村六母屯仙女山开采矿产资源存在违规违法盗采矿产资源问题且尚未被依规依法处理的人员,限期内主动向县自然资源局说明和交代问题,如实供述违规违法行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配合调查。
三、处理原则
对于通告期限内主动说明和交代问题,上缴违法所得、挽回损失、消除影响以及有重大立功表现等情形的,执法机关将依规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违规违法人员主动交代本人问题的同时,检举揭发其他人员的违规违法问题且查证属实的,可以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主动说明和交代问题、故意隐瞒违规违法事实、隐匿销毁证据,甚至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规违法继续盗采或对抗调查的,以及包庇违法违规人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受理方式
受理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1号楼102办公室(大化县大化镇文昌东路41号)
邮 编:530800
电 话:0778—5828321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