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发〔2020〕78号关于调整使用南丹县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结余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丹政发〔2020〕78号《关于调整使用南丹县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结余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通知》起草的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0〕49号)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安排南丹县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丹政发〔2020〕32号)、《关于调整使用南丹县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丹政发(2020)61号)内容,调整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结余资金348.8989万元项目计划。
文件内容,调整使用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结余资金。
二、《通知》的工作目标。调整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结余资金348.8989万元用于实施屯级道路硬化及南丹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中心项目(附属工程)项目建设。
三、《通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农〔2018〕192号)精神,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包括项目的公示公告、监督管理、资金管理等内容,并明确了相应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