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省妇幼保健院总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10月27日)
拟对江苏省妇幼保健院总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10月27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52888337 通信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普德村120号 联系人:南京市雨花台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总部项目 | 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地区,东至机场二通道,西至经九路,北至数字大道(原龙翔路),南至纬四路 | 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总部项目选址于南京市雨花台高新区,用地为医疗用地,符合南京雨花台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基地位于贾西新苑以东地区,数字大道(原龙翔路)以南,经九路以东,机场二通道以西。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6702.43平方米。 |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医疗废水、洗衣废水、医疗器具消毒废水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等废水汇总进入新建污水站进行预处理后接管排放至城东污水处理厂;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实验废气等,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相关标准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滤塔+光氧离子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分别经纳米低阻+改性活性炭吸附+高能电离装置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化粪池污泥、实验室废弃空瓶、废油脂以及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化粪池污泥、实验室废弃空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油脂、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一般固废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