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社会救助民生十条让群众满意更受益
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为契机,大东区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加减乘除”一起做,从最应受到保障的困难群众入手,实施社会救助“民生十条”,在助困、助学、助医、就业等方面持续加大帮扶救助力度,有效保障改善困难群众生活,让老百姓体会到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始终在人民群众身边。“民生十条”帮扶救助措施实施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116.209万元,受益群众达万余人次。
新型救助标准灵活多样
大东区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政策帮扶,让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在临时救助方面,将救助标准从5000元提高至1万元,遇到特殊情况,一事一议,上不封顶。在城乡救助方面,推进救助标准一体化,将农村低保标准由510元提高到854元;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由820元提高到1272元。在廉租房补贴方面,将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廉租房货币补贴比例由原来的80%上浮至90%。在教育救助方面,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幼儿园儿童给予每月部分托费和全额伙食费救助,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学生给予全额学校收费项目(扣除已享受的教育部门资助金额)和伙食费救助,国家承认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按照每学年学费(扣除已享受的教育部门资助金额)的80%给予救助(每人每学年不高于1.5万元)。在医疗救助方面,帮扶救助对象可以在定点医院享受就诊“绿色通道”、减免部分医疗费用、免费透析,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
新型救助模式多元供给
大东区全体党员干部坚持“群众所想、社会所需、党员所能”原则,扩大救助范围。参照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符合标准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孤寡老人、独居的失能半失能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由区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同时,拓宽就业渠道,对帮扶救助对象进行就业动态监测,积极开发“安全生产协管员”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对有意愿且能胜任岗位职责的人员优先安置。此外,大东区还号召驻街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商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困难群体的救助,鼓励支持自然人、企业及社会组织以“资金+物资+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帮扶救助活动,营造共同关注、多方参与的浓厚氛围。
新型救助流程精准高效
大东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一方面下放审批权限,将低保、特困申请的审核及确认下放到街道,想申请的居民可以就近到街道办理。另一方面建立容缺办理机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人员),在能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等基本要件的前提下,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残疾等级证、劳动能力鉴定等其他要件的,可以启动容缺办理程序,由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对被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街道党工委根据申请家庭实际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集体研究容缺办理意见。在容缺办理相关业务后,当申请人有条件提供缺少的要件时,再及时补齐相关要件,此举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使社会救助更加精准、高效。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梁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