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我市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鼓励群众——
举报身边10种违法犯罪行为
崇左讯(记者 苏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策部署,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以下10种行为属于黑恶势力犯罪: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主要有: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深挖幕后组织者、操控者、经营者;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主要有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有关部门表示,如有发现以上10种重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马上举报,对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相关举报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