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扶绥县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形成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桂人社规〔2018〕4号)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及扶绥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拟认定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扶绥县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的单位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1月20日前向扶绥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反馈,电话:0771-7516325。
扶绥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代章)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