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举行应对重污染天气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发布会
1 月24 日,我市举行“应对重污染天气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了我市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相关工作,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了忻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现场的媒体记者围绕应对重污染天气期间机动车限行、划定禁煤区禁燃区以及企业限产停产等问题进行了提问。
去年10 月以来,我市根据省大气办《重污染天气调度令》的要求和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专家组的分析,先后启动了9 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组织环保、公安、住建、交警、交通运输、公路、教育等多个部门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71200 余人次,有效地应对了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影响。通过各种应急减排措施的实施,我市重污染天气共发生了6 天,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3 天,有力地保障了群众的身体健康。
《忻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2017 年10 月23 日开始施行。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市公安局制定了《忻州市公安局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细则》。《细则》将禁放区域划分为9 个片区,以市公安局直属分局6 个派出所辖区以及忻府区公安局秦城、解原、兰村3 个派出所辖区为片区开展工作,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宾馆、酒店、单位、小区、学校、居民家中、城中村出租房等场所、区域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和燃放打击工作。去年12 月以来,公安机关暂未受理违规燃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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