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县城禁放区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各位居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空气、产生噪音,不仅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而且极易致人伤残、引发火灾、危及公共安全,广大人民群众反应强烈。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县城形象,优化人居环境,经征求广大人民群众意愿,2018年8月27日,陵川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零时起,在7社区和县城周边9个行政村区域内(即城内社区、城东社区、城南社区、城西社区、城北社区、仕图苑社区、仕林苑社区、沙上头村、后川村、郭家川村、岭常村、小召村、东坡村、尧庄村、红马背村、南川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减少环境污染、守护碧水蓝天、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县城形象的一项民生工程,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宣传和严格遵守县城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让我们携起手来,合力营造一个空气清新、美丽祥和、安全文明的城市生活环境,为深入推进“11613”发展战略部署,建设“大美古陵、小康陵川”做出应有的贡献!
陵川县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