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陵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肃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清明节将至,为教育和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带头文明祭奠。清明节期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奢侈浪费。
二、加强廉洁自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钱物;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祭扫物品;严禁用公款接待非公务人员;严禁借节日名义打着走亲访友的幌子搞感情投资,为个人游说拉票跑官要官或买官卖官。
三、强化公车管理。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值班值守应急等工作用车要及时报备,其他无工作任务的车辆实行定点停放、封存管理。严禁使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扫墓、祭祀以及迎来送往等各类活动。 四、加强监督检查。清明节期间,县、乡两级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落实“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也严格追究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的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同时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责任。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现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205806
监督举报邮箱:lcjwdfs@163.com
中共陵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