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治超整治行动
9月1日从全市治超重点整治行动推进联席工作会议获悉,8月8日至11月30日,市治超办和道交委办牵头组织协调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治超重点整治行动,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
据了解,随着我市各行各业全面复工复产,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呈“抬头”趋势,为确保我市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市治超办、市道交委办决定,开展此次全市治超重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采取路面联合执法,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加强联合执法力度、频次,依托超限检测站和超限检测点,坚持开展“肩并肩”“前后协同”驻站联合值守与路面联合治超,针对本地区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行驶规律,在重大节假日,以及重要时间节点,围绕超限超载频发的公路、桥梁以及高速收费口、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和目的地企业周边道路,制定路警联合治超计划及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夜间整治,加大执法力量投入,制止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除了集中整治,还将从源头上进行监管和治理。交通执法队、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排查确定货运车辆非法装载问题突出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采取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监管,有效防止非法装载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治超案件过程中,做好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装载源头信息取证工作,同步开展“货物装载证明(运单)”检查和“非法改装”现场核查,精准确认货物装载源头和非法改装源头;已确认源头的,相关地区执法部门要及时对货物装载源头和“非法改装”源头处理处罚;对“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责令其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行动加强了源头信息的取证核实。查处超限超载车辆,需要案发地市级交通执法机构在24小时内将调查的源头信息录入系统,并向源头市级交通执法机构发送协查需求;源头市级交通执法机构要在3个工作日内对源头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处罚。
对公路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有称重检测条件场所核查时发现涉及承运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同时持续加强对大件运输车辆通行情况的倒查工作,有效遏制和治理大件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全市路桥基础设施及路网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