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试点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本报讯 近日,市质监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重点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大中型企业中试点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首席质量官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首席质量官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是企业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首席质量官主要负责企业质量战略和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产品或服务的监控及质量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与持续改进,推行和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质量人才的培训教育等。首席质量官有权就加强企业质量工作向决策层提出意见建议,主持企业内部质量考核,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等职权。
《实施意见》明确了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基本内涵、工作职责、岗位设置、任职条件、工作权责和基本程序等。我市首席质量官制度采取分步走的方式逐步推进。2014年年底前,在全市选择条件较好的33家大中型企业开展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到2015年,在省级以上名牌企业、AA级以上信誉等级企业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翟蕾 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