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项措施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提升计划、保障资金投入、创新提升机制、严格监督考核……日前,我市聚焦整村搬迁贫困村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出台了五项措施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
贫困村提升工程是围绕贫困村基础设施滞后、公共服务落后、经济功能薄弱等突出问题展开的。工作中,我市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建设三项重点任务,多措并举推进提升工程,争取实现每个贫困村有基本完备的基础设施、有基本完善的公共服务、有稳定增收的特色产业等。
工作中,我市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提高对贫困村提升工程的政治站位,我市各县级党委和政府自觉担负起贫困村提升主体责任,并将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指导做好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
我市各县级政府单位按照贫困村退出标准,针对制约贫困村脱贫短板,按照退出优先、批次推进原则,逐村编制贫困村提升规划,制定提升工程任务图、时间表,并主动与上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提升工程项目库,保证项目落到实处。
我市各县级政府单位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平台,使用好贫困村提升工程的政府专项债务资金等以及统筹整合的各类财政资金,对贫困村提升工程给予集中投入、倾斜支持。同时积极做好扶贫周转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的承接,高效运作,保障贫困村提升工程所需资金。
此外,我市各县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贫困村提升工程,同时鼓励支持包村单位、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通过创新提升机制,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实施。
考核考评是检验贫困村提升工程成果的有效措施。对此,我市将贫困村提升考核纳入到各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成效考核体系。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照年度贫困村退出任务,加强贫困村提升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管等,确保贫困村退出真实可信。(张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