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致养殖场(户)的一封信
各位禽畜养殖场(户)朋友们:
新年伊始,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近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你们严格落实以下各项防控措施:
(一)要主动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主动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
(二)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制度。要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使用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性消毒剂定期对畜禽类及畜禽类养殖环境和工具、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养殖废弃物和非疫病致死的畜禽类集中收集并无害化处理。
(三)不购进、不运输、不销售来源不明的畜禽或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避免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接触。禁止野生动物和活体畜禽交易。发现不明原因病、死禽畜时要及时向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大队上报,不自行处理病、死禽畜。
(四)从事禽畜养殖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穿戴口罩、工作帽、工作服、长筒胶鞋、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
(五)一旦出现发烧、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应戴好医用口罩,并及时向村委会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突发的疫情防控攻坚战!
应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