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街道获评深圳市文明单位
观澜文明主题文艺演出
近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公布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其中观澜街道荣获“深圳市文明单位”称号,是整个龙华区4个先进集体之一。
近年来,观澜街道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集中精力一心一意推动生态文化高科技片区建设的同时,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过抓制度建设、抓行动落实、抓薄弱点整治,逐步建立起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宣传文化科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组各负其责,妇女、群团组织密切配合,街道社区联动,警民共建,志愿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文明创建机制。文明建设蔚然成风,文明之花处处开放,文明成为观澜一道亮丽的风景。
抓制度建设:领导垂范 督查保障
精神文明是一种强大的内在动力,它可以让人迸发出无穷的信心和力量。在观澜有一种精神叫“观澜强,则观澜人强;观澜人强,则观澜更强”,这种精神团结和鼓舞着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不断拼搏、奋勇前行。
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观澜街道成立了以党工委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点社区制度,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开展“行走观澜”行动,现场督导检查创文工作。派驻社区第一书记每天深入包点社区,围绕公益广告宣传、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公共基础设施等薄弱环节和重点创建指标进行细致检查,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树立了行动标杆。通过领导的率先垂范,10个社区工作站纷纷行动,形成街道上下齐心、齐头并进合力创文的良好局面。
为确保文明创建的进度和质量,观澜街道还建立了巡查督查机制,成立了3支督查队伍,通过领导带头查、部门业内查、社区属地查以及督查“回头看”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指出创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研究解决办法。坚持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土地整备”“治水提质”“城中村综合整治”等工作作为检验基层干部能力和作风的重要标尺,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情况通报、落实奖惩、后进约谈等工作举措,有效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抓行动落实: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
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观澜街道坚持做到“软硬两手抓”,一方面通过文明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居民群众的文明素养,做到内化于心;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文明创建行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做到外化于行。
观澜街道紧紧围绕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核心主题,以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专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市、区文明单位创建文件精神,采取党课、考学、参观等多种形式,对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行为规范的教育。实施“双百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文明随手拍、好家风好家庭好家训评选、“和谐观澜 文明家园”文艺汇演、全民阅读推广暨文明城市创建等创文主题教育活动50余场,使文明城市创建和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文明指数测评多次位列全区前列。
巧做“加减法”让城市更宜居。持续聚焦文明创建,大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减少城市“六乱”,提升城市品质,落实片区责任,减少回潮反复,形成长效机制。2017年,观澜街道桂花新村、赤花岭新村等5个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全面完成,大沙河村、张一新村等4个示范村,老一村、老二村等5个达标村和俄地吓新村、大湖新村等38个净化村整治创建工作通过市、区验收。完成平安路、桂花路等8条道路2.3公里绿化提升,打造梅观出入口浮雕墙、街道办事处周边等17处节点景观,15处灯光亮化。新建库坑公园等3个城市公园,改造提升桂花河滨公园等4个公园,完成黄土裸露覆绿8354平方米。顺利完成平安路(桂月—桂香)、新湖路等8条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全年清理卫生死角3.98万处,清理垃圾11.65万吨,垃圾处理基本做到日产日清,清理乱摆卖、乱张贴等城市“六乱”31.25万宗,完成桂花路、库坑市场周边等1020处广告招牌整治,立面刷新20处5万平方米,辖区市容秩序持续改善,全年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总得分位列全区第二。
抓薄弱点整治:突出重点 有的放矢
观澜街道以“找准要点、抓好重点、攻克难点、创出亮点”的工作思路,狠抓文明薄弱点的整治工作,对症下药,取得良好成效。
整治交通乱象。一是以整治“人乱穿、车乱停、路乱行”为重点,严厉打击“黑出租”非法营运,不断规范出租车、公交车运营行为,持续开展“禁摩限电”和“绿马甲”行动,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二是大力开展交通文明劝导活动。街道团工委联合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社区义工,在泗黎路等主要交通路段持续开展文明劝导活动。三是合力整治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交通预联办成立巡查队,每天巡查各主干道,发现一辆整治一辆,社区纷纷成立巡查小组,深入城中村、背街小巷,2017年共劝导市民文明出行、不闯红灯18000余人次,整治乱停放共享单车12500余辆,文明劝阻行人、非机动车避免违章4200余宗,驱赶乱停放车辆2110辆。
整治市容乱象。进一步整治广告乱贴、车辆乱停、摊点乱摆、垃圾乱扔、工地乱象等“五乱”现象。严厉打击流动叫卖、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无证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集中开展小商品店、小餐饮店、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作坊等“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确保市场规范有序。
整治公共区域乱象。整合综治、教育、文广、公安、城管、食药、安监等部门力量,对学生、教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用气用电,消防设施,校园周边的餐饮店、书店、药店、网吧、小饭桌等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食品卫生差、质量不过关、安全不达标等现象,营造了安全有序的公共环境。
风物长宜放眼量。“深圳市文明单位”称号既是一种肯定,也是一种激励。精神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勤劳、勇敢、奋进的观澜人将会戴着文明桂冠继续前行,努力推动新观澜新家园在物质文明和精神建设上取得新的更大成绩。